蒸汽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的内容
作者:管理员 点击次数: 发布于:13-06-18
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《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》逐台办理登记手续,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锅炉不得投入运行。
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,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锅炉的出厂技术文件;
(二)锅炉安装、改造、修理技术资料;
(三)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;
(四)锅炉定期检验报告;
(五)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;
(六)锅炉及其安全附件、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;
(七)能效测试报告、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;
(八)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。